五位泰太的五位泰太們都是做行銷出身的;對於品牌的價值有某種信仰與堅持。也因此才會有志一同的想要創造出自己的品牌。

在台灣做品牌的人,多半是經營國外既有的品牌;將一個自創的品牌從零建立起來的例子少之又少。做國外的牌子有清楚的品牌規範可以遵循,那跟自己摸索一個新生牌子的方向是完全不同的事情。

看到詹偉雄( 「美學的經濟」一書的作者; 學學文創志業副董事長)最近在中國時報寫的一篇 『品牌誤解的年代』 ,講到最近很多台灣企業,常常言之鑿鑿的做品牌才是王道,其中的一些誤解心有戚戚焉,想要在此與大家分享,順便提醒自己

第一個誤解,是我們忽視了消費者。
「品牌」之所以會有價值,來自消費者對「品牌」能實踐某種
生活風格、理想價值、美感意義的長期信任與信仰,正因為如此,忠誠的消費者在「品牌公司不進行任何行銷 活動(包括「折扣」、「 廣告」、「贈品」……)的條件下,仍將持續購買品牌商品」(這是英國Interbrand公司對「品牌價值」的定義)。因此, 成功的品牌企業往往是從「消費者 感受」出發,開發出讓人深深玩味的人文價值,而非由「生產者能力」來體現競爭優勢的公司。

 第二個誤解,是將自己偏好的生活型態,當成品牌訴求的核心價值。
台灣作品牌的企業,絕大多數都擁有作
ODMOEM的身世,在當年企業茁壯過程中,由 創業家一人所體現的「集中化權威」,往往扮演著企業 成功關鍵角色,藉此單一權威,企業往往能做成大膽、差異化的策略與快速的日常經營決策。但一旦企業決勝的場域轉向消費性 市場,這種體現工業人聚焦管理的「嚴峻、黑白分明、功能導向」的狹窄生活風格,立即和消費世界裡爭奇鬥艷的「美學部落」消費族群所要求的繽紛體驗和歡愉渴望,產生不搭調的衝突。

 第三個誤解,是以經營OEMODM的「成本效率」思惟,來經營品牌。
許多台灣企業家靠著精準的「效率」打下一片天,但看看世界市場,「品牌企業」卻往往是不效率的(蘋果電腦新商品
上市時常延遲,即為一例),這並非說「效率」不重要,而是對品牌企業而言,「創新的想像」這件事,才是創造品牌差異化的關鍵,台灣企業往往低估、錯估了由「代工企業」往「品牌企業」轉型的此種經營知識與能力的「不連續性」,從而在 投資品牌鎩羽之後,發展出「台灣不適合作品牌」的悲觀主義,而這卻是對品牌最大的誤解。』 

歡迎有志之士分享你們的看法喔!! 

by 老泰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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